今天是12月13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立法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后的第一个公祭日,追述到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制定该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指示精神,也为了加深师生对这段历史的记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捍卫和平的决心,加强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警醒民众不忘国耻、警惕战争来临的可怕。
今天我校全体师生都参与了公祭日活动。
政教处伊丽敏处长主持了本次活动,伊处长首先向同学们讲述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以及公祭的意义,随后全体师生默哀1分钟。2014级综合班谢明月同学代表学生发言激励同学们努力学习,记住“落后就会挨打的道理”;最后张延年校长告诉同学们,“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活动不是为了着重渲染那段历史,而是我们将勿忘国耻,不忘过去的惨痛历史,珍爱和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认真学习、积极进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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