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竞争,德国政府近期采取了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策略,从五个方面对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行改革,培养具有熟练职业技能的青年劳动力,以提高国家经济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确保学徒利益根
据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法案》,德国政府在公司内部和校本培训的基础上,设立其他新的培训机构。同时通过不同的机构授予职业资格证书,如学徒可以参加联邦就业处组织的资格测试,也可以在毕业后参加其他特殊测试项目,从而获得同效的初任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合作为
了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培训资源,并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改革,德国政府通过加强公司内部和校本教育与培训之间的合作力度,开发新的多样性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如学校可以作为管理伙伴与公司建立培训合作项目。这种新型的公司与职业学校的合作项目,不但能够解决公司内部培训场地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那些没有提供培训的公司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同时能够满足新领域资格认证的需要。
加速现代化进程
德国政府通过减少法律规定的咨询机构数量,加快培训现代化进程。如只对联邦职业培训委员会与工业协会、商业联盟等代表之间的最终联合听证会进行法律规定,而对其他培训活动不予法律规定。政府还通过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培训,使学徒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需求取向”的职业培训中自由选择。为确保学徒在急需专业领域培训的连续性,又重新修订层级培训规则,并实施前期相关职业培训资格的认可制度等,凡是修完两年初期培训计划而没有机会直接继续进修的学徒,都可以在就业两年半之后进行专业终结考试。
强化联络
德国积极参与欧洲区的培训活动,以提高欧盟内部的职业资格相互认证质量,开发适合欧洲区发展的职业认证学分体系。消除不同教育领域之间的严格界限,为职业学校提供参与双元职业教育的机会,将职业教育与培训同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普通高级资格相联系。同时引入附加资格认证项目,打破传统意义上的不同考试、不同证书的独立资格认证体系,学徒可以在初期培训中进修附加资格证书。这样就建立起了国家与国际培训、普通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初期培训与继续培训之间的相互联系,为学徒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视野。
提高透明度
在新法案的基础上,德国政府通过建立单一、透明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师资格培训课程与能力认证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在考试方面,学徒终结考试可以分为两部分在不同时间进行,职业学校考试结果能够用于终结考试结果;通过赋予考试委员会成员提供单独考试的权利,使考试方式和程序更加灵活、便捷。另外,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仍然是国家的重要职责,并保证职业教育渠道的灵活性和竞争性。 |